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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174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12-27
发文机关发改局 主题词
标题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6-12-27

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 实 施 细 则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6〕4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检查对象负担,优化执法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我局对外公布的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被检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对象主要是全县的大型超市、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旅游价格等价格行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我局价格执法工作人员。 (三)随机抽查频次。根据我县价格收费行为,既要确保监管力度同时又不增加检查对象负担,确定大型超市、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旅游价格检查为每一年1-2次到被检单位当场检查。同一检查对象在上一次抽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的,下一次被抽查至少间隔1年,明码标价被检单位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每年一次,覆盖面为3%。 (四)随机抽查工作安排。根据全年工作时间安排,确定随机抽取检查的对象,制作检查日程和人员安排表。“两随机”抽取过程要完整记录,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备案。 (五)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要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做到规范、文明执法检查。要做好执法检查记录,涉嫌违法违纪的还要做好现场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并现场向检查对象反馈意见。 (六)落实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进行登记,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七)备案归档。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对执法材料立卷归档。 (八)信息发布。要将每次执法检查情况以及立案和处罚情况在“壶关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随机抽查工作由局长负总责。物价检查所具体实施。 (二)落实责任。要根据随机抽查工作实际情况,做到责任到人。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素质。 (四)廉洁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人情执法,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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