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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壶政办发〔2016〕30号 发文时间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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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16-06-30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引深四五发展战略、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突发事件和各种风险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2016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县2016年应急管理指导思想为“夯基础,建体系,强能力,促发展”,即: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安全、有序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实战能力,加快建设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县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要重点做好应急值守、预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首办负责制、督察通报制、记录归档制等工作制度,确保各级值班室值守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2、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强化首报意识,坚持即接即报,边接边报,严格信息报送时限要求,杜绝突发事件信息迟报、瞒报情况发生。

3、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按要求配齐值班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提高值班专业化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应急预案目录编制工作。

各级各部门在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和突发事件特点的基础上,查缺补漏、统筹规划,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目录,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2、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

需编制的专项预案4个:

(1)壶关县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壶关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壶关县公共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 壶关县民族宗教事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

需修订的专项预案44个:

(1) 壶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 壶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3) 壶关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地震局)

(4) 壶关县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 壶关县抗旱救灾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壶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 壶关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8) 壶关县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9) 壶关县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0) 壶关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农委)

(11) 壶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2) 壶关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3) 壶关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4) 壶关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5) 壶关县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6) 壶关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7) 壶关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18) 壶关县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19) 壶关县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0) 壶关县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1) 壶关县处置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2) 壶关县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 壶关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4) 壶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5) 壶关县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6) 壶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7) 壶关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8)壶关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9) 壶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0) 壶关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1) 壶关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2) 壶关县供水供热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3) 壶关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34) 壶关县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县旅游中心)

(35) 壶关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36) 壶关县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37) 壶关县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38) 壶关县中小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9) 壶关县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0) 壶关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保障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1) 壶关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粮食中心)

(42) 壶关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43) 壶关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44) 壶关县预防处置欠薪群体事件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各乡镇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乡村两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各乡镇、常平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4、供热、供电、供水、供气、城市交通、通讯六大生命线工程主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供电局等)

目标:到2016年底基本构建起以总体预案为纲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建设

2016年,我县将按上级安排部署,重点建立试行决策评估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舆情分析机制、应急联动机制等四项应急管理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初稿在十月底前完成,争取在年内试行。

(县应急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合)

目标: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高效有序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2016年,我县将按上级安排部署,规范建立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危险源、危险区域信息管理制度,应急储备保障制度,隐患和预警信息会商制度,应急决策咨询制度,应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十月底前制定完成。

(县应急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合)

目标: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起我县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工作

安排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组织十次应急演练。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要求在年底前完成。

1、危化品泄露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居民区火灾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3、燃气管道泄露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5、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6、旅游区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县旅游中心)

7、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8、防汛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9、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10、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六)应急培训

1、积极参加5月、9月间在市委党校组织的两期全市性应急管理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应急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责任单位:县应急办)

2、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等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红十字会,县各有关单位配合)

3、在中小学校开展地震灾害人员疏散、自救防护等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县教育局配合)

(七)应急宣传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

(1)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宣传(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2)在公交车上、户外大屏幕滚动屏及公共场所电梯广告上宣传(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3)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宣传(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

(4)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牌(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5)向广大群众发送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2、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纪念日进行宣传

(1)“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4)“11.9”全国消防日的宣传(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5)安全生产月的宣传(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6)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农委、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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