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您好,前期我咨询过关于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的事,由于最近部队才把喜报给我,我让我家人立马去民政局办理取钱,但是当事人说今年的钱已经发完了,而且说什么我的喜报不符合程序,我想问下这是不是故意的?感觉我家人是农民吗?还是在质疑我的工作?我在外地当消防兵每天出生入死,结果到了我们县就这样推脱,更何况我们县还是什么全国拥军模范县,民政局这样对待军人不合适吧?我当兵八年,在外地人家对我们都很尊敬,难道我们县城就没人管理了吗?钱不是问题,不给我都行,但荣誉无价我要给我一个说法,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这样搞不对吧?这件事希望县长给我答复,我的电话就给你15055286075,我工作的到位在安徽省蚌埠消防支队五河中队副指导员,我叫徐朝刚,家住壶关县晋庄镇人,还有一件事需要讲一下,我们军人到现在过年什么东西都没给我,以前还发油面什么的?给村里要村里讲上面没拨,请问可是这样的?五河这边过年最起码发点东西,请您答复,打扰您老了
关于徐朝刚立功奖励金的答复
你中心批转的“县长信箱”邮件受理单,我局已收悉。针对当事人反映的部队立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等诉求,经调查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立功受奖通知书、喜报邮寄不符合程序的问题
根据民政部、劳动人事部、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总政治部《关于立功受奖的转业、退伍军人必须具备有关证件的通知》(1987)政联字第1号文件第三条“部队各级政治机关承办奖励工作要严肃认真。今后,颁发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填写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奖励登记表需装入本人档案。邮寄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应妥善包装,一并寄给立功受奖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之规定,当事人所在部队对其立功受奖通知书及立功喜报,不应由当事人直接邮寄至其家庭,而应由部队政治机关邮寄至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审核登记后发给其家庭。
二、关于家人到民政局取钱,办理人员说今年钱已发完的问题
我县发放立功受奖一次性奖励金的程序是:民政局每年对部队邮寄的立功受奖通知书进行审核登记后,年终根据统计情况向政府申请资金,次年发给立功受奖人员家庭。今年我县已将2014年立功受奖奖励金发放完毕。2015年立功受奖奖励金在2016年年初发放。诉求人的立功奖励金不能单独发放。因此,我局办事人员在接待当事人家属时,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办事,不存在故意刁难现象。同时,为给当事人家属提供方便,我局办事人员已于当日将其立功受奖通知书核收并登记归档,在年底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后由我局在2016年年初统一发放给其家属。
三、关于当事人所说过年军人家属什么都没给的问题
多年来,我县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军人各项优待措施。关于当事人所说的过年发东西的情况,根据我县财力实际和惯例,我县在元旦、春节期间仅对1-4级残疾军人和参战参试人员进行慰问。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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