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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10-26 15:45:56
  文    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反恐维稳工作的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十九大期间县委县政府区域正常办公秩序,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异常上访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妥善化解”的指导思想,加强办公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领导下,形成主任主管、分管副主任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教育疏导与处罚相结合和处理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原则,团结协作,妥善处置,维护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预案适用于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域内缠访闹访,滞留、围堵、冲击机关办公场所,拦截公务车辆、阻断正常交通等方式,扰乱办公秩序、妨碍正常公务活动等异常上访行为、群体性上访以及其他特殊事件。

  三、组织领导

维护县委县政府区域正常办公秩序特成立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长:秦世峰

副组长:张明敏

 员:郭明忠   赵利斌  李海亮  

        王伟军   程安明  宋文兵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保卫组、宣传疏导组,以保证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域安全、有序。

(一)机关保卫组:县委、县政府保安中队全体人员组成,安队长任组长 

(二)现场处置组:由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县公安局负责同志任组长。

(三)宣传疏导组:由涉事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直单位劝返人员和县信访局抽调人员组成,涉事乡镇党委、政府或

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机关保卫组职责:

     1、保安中队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对进入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的非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工作,非上班时间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或在办公区缠访闹访等异常上访人员,机关保卫组成员应立即跟进,将上访人直接劝离或引导到信访局。需由辖区派出所协助的,由保安中队联络。

    2、对精神异常或有过激倾向者,机关保应视情况制止其进入大院,或将其控制,及时联系信访局,通知其所在乡镇、单位和监护人领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治疗和看管。

    3、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迅速向分管领导报告信息,同时视情报告县委办、县府办、信访局、公安局,并引导群众到信访接待室,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机关保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内部安全,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警卫工作。在公安干警到达前注意对违法闹访人员的监控,为事件的后续处理收集固定证据。

   4、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开门接访日,安排1至2名机关保安到信访接待室值班,同时加强大院内值班巡视工作,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必要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支援,全力保护接访领导和工作人员安全,维持接待现场秩序。

   5、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保护文件和贵重器材、消防安全、应对其他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现场处置组职责:

      1、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先逐级上报,并向110指挥中心求助到现场维持秩序、开展疏导工作。配合公安、信访县委办、政府办、乡镇或县直单位负责同志研究制订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力量,部署现场处置工作。

2、全力配合县公安局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当上访人员聚集到县委县政府办公楼门前静坐、吵闹、围堵时,县公安局应立即启动预案,设立警戒带,疏散围观群众,引导上访群众到信访局候谈,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3、在上访人员不听劝阻,聚众包围、冲击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时,配合县公安局进行现场处置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命令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统一组织警力及装备,进行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对事件组织者、策划者、首要分子进行监控和调查取证,掌握其违法犯罪事实,适时依法处理。

    (三)宣传疏导组职责:

     1、及时向县委办、政府办、涉事乡镇和县直单位信息报送,及时跟踪劝返。

      2、在现场处置工作中,配合县委办、政府办、涉事乡镇和县直单位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劝解、疏导被蒙蔽的群众尽快离开现场返回本单位反映问题,及时孤立、分化、瓦解不听劝告的为首分子,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3、配合县信访局负责组织联合接谈来访群众,做好群众的疏导劝解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到来访接待室接待群众代表。

      五、责任追究

    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组织不力、不服调遣、擅离职守、瞒报漏报重要信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理。

附:壶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反恐维稳应急值班表

 

     

 

 

 

                         壶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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