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天气预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领导动态 > 领导活动
 
 
打印 关闭 点击数: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他/|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8-30 16:39:31
  文    号: 主 题 词:
 

我中心支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8月3日下午,我中心支部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支部书记郭四清同志对今后《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郭主任带领大家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对《条例》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解读。《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机关工作,提高党的工作机关的工作能力,推进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大家纷纷表示,会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用《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工作。会后,郭主任对于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三条要求:

一是要提高站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构建良好生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要加强学习。要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学习方式要多样,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学习,确保能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严抓落实。要将学习《条例》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实际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同落实,切实打造一支党性强、素质高、精诚团结、担当作为的党的工作机关干部队伍。

 

 

 

                壶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

                      2017年8月4日

 

 
   
   
附件:
  【返回顶部】
 

上一篇:我中心干部职工赴平顺县西沟接受廉政教育

下一篇:返回列表

 
 
晋ICP备09002130号
壶关县人民政府主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山西中联科创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府前街17号 邮箱:hgxzfxxzx@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壶关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