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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
    日期:2014-08-07 来源:华润燃气 浏览次数:13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用户须知

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小区居民入住后,为使住户能够安全用气,我公司特声明如下:

1、 业主入住后,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道,对有改管要求的业主,必须申报我公司,由专业施工人员统一改管,不要请其他人员安装。

2、 燃气管道私自改动的,我公司一律不给予点火通气。

3、 业主在户内装修过程中不得私自对已有燃气管道进行包管或藏匿等暗装工作,不得私自加装各种管材的燃气管道。

4、 所有电器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和燃气设施保持不小于0.3米的净距。

5、 用户所选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必须具有国家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认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灶具应有熄火保护装置、热水器选用强排或平衡式,燃烧器具应与气源匹配。

6、 厨房装修注意事项:

(1)厨房应通气良好,房间高度宜大于2.2米。

(2)嵌入式燃气灶具与灶台连接处应做好防水密封,灶台下面的橱柜应在最下面的位置开总面积不小于80cm2的与大气相通的通气孔。

(3)燃气用具的进气口和燃气管道相应的预留口之间安装软管的长度不能大于2米。

7、如果热水器装在浴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排烟管伸出室外,房间高度宜高于2.4米。

8、对拒不配合我公司安装人员完成上述工作,因导致任何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如发现上述问题或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服务电话:8765800,抢修电话:8793803

特此告知!

 

                                        壶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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