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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日期:2015-10-15 来源:交警队 浏览次数:11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山西省交通违法处理标准(2013修正版)》

办理材料: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证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客、货车、出租车还应携带资格证等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交警大队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于15日内到山西省内各银行网点(工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缴费。

联系电话:0355-8778692

办理流程: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事人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客、货车、出租车还应携带资格证等相关手续)到交警大队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岗进行处理,当事人确认内容后签收《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5日内到山西省内各银行网点(工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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