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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日期:2016-07-20 来源:admin2 浏览次数:8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工作按照“划片、就近、免试” 入学原则,采取“划片就近入学、随机派位录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放入学通知、家长社会监督”的方式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完全满足适龄学生就读。
  二、报名登记
  8月1日至5日,各初中学校对本服务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报名登记;8月8日至12日,各小学要对本服务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一)初中入学材料要求
  1.常住户(农户、非农户)需提交的证件:(1)<居民户口簿>;(2)小学义务教育证书;(3)电子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小学的公章)。
  2.购房户需提交的证件: (1)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或购房交款单)以及半年以上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等交款凭证;(2)<居民户口簿>;(3)小学义务教育证书;(4)电子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小学的公章)。
  3.壶关户籍的经商户需提交的证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居民户口簿>;(3)户口所在地学校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4)小学义务教育证书;(5)电子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小学的公章)
  4.壶关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交的证件:(1)家长用工单位提供的《用工合同》以及半年以上的工资发放清单;(2)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3)<居民户口簿>;(4)户口所在地学校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5)小学义务教育证书;(6)电子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小学的公章)
  5.壶关户籍以外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除参照本县经商户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应提供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和壶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二)小学入学材料要求
  1.常住户(农户、非农户)需提交的证件:(1)<居民户口簿>;(2)出生医学证明;(3)儿童预防接种证。
  2.购房户需提交的证件:(1)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或购房交款单)及半年以上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等交款凭证;(2)<居民户口簿>;(3)出生医学证明;(4)儿童预防接种证。
  3.壶关户籍的经商户需提交的证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居民户口簿>;(3)户口所在地学校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4)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
  4.壶关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交的证件;(1)家长用工单位提供的《用工合同》以及半年以上的工资发放清单;(2) 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3)<居民户口簿>;(4)户口所在地学校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5)出生医学证明;(6)儿童预防接种证。
  5.壶关户籍以外的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除参照本县经商户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应提供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和壶关县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
  四、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本上怎么办理?
  如果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本上,需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进行验证,否则,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孩子户籍与住址分离,怎么报名?
  对持有县城常住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且户籍、住址不在服务区学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房产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的基础上,如有空缺学位可安排入学,否则,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孩子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上,到哪里报名?
  无房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缴费证明等相关手续。孩子户籍在非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上,教育局将根据户籍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七、有户籍且有稳定工作的无房户(租房户或挂靠户),子女入学怎么解决?
  如果在服务区范围内仍有学位,可以正常安排入学,如果服务区范围内已经没有学位,由教育局安排到服务区外就近的学校入学。
  八、个人房产交易,无法证明常住户(购房户)真实性怎么办?
  个人房产交易,需办理过户手续及司法公正等手续。
  九、县城区域入学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教育局已将县城区域入学片区划分情况在壶关县教育局网上进行公布,家长可登陆壶关政府网、壶关教育网查询。同时,各中小学校也在校园及周边显著位置公布了本校服务区范围。
  十、学籍
  小学新生入学(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进行新生报名登记时,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录入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籍注册。小学生新生入学与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学生学籍经过正常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其他学校不得任意调取其学籍。学生学籍确需调取的,必须经过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调取。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禁学校(初中)接受无学籍学生、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对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的学籍信息不予转入。
  十一、班容量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小学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严禁办理空学籍。
  十二、入学与编班
  各中小学校要于8月3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全县新生9月2日统一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各学校要全面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全县学校在8月28日统一举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并主动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均衡编班结果一经确定,全县所有学校不得变动。
  十三、重点班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禁学校以 “友好单位”、“共建单位”的名义录取学生;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十四、进城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在团结街以南住户小学到树人学校就读,团结街以北住户小学到阳光小学就读;初中按经商、务工的住址到各服务区学校报到。
  十五、如果外来务工人员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比如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十六、阳光招生
  我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入学程序、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等进行全面公开,严禁择校、择师、择班,公开方式等在校内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尽量做到方便群众、家长知晓,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十七、家长可从哪些渠道获得招生政策、程序等信息?
  招生信息可到壶关政府网、壶关教育网查询、服务区学校或教育局学教股。咨询举报电话8778530。
  十八、在符合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招生超过规定的招生人数怎么办?
  各中小学校在符合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对本服务区适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在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下,公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的方法是将本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录入电脑,按本校招生人数随机派位,确定应招收的学生名单,未能进入派位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近的、不超招生人数的学校就读。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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