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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需要程序
    日期:2015-07-1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13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需要程序

1、捡拾弃婴报案证明:此表由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2、捡拾弃婴情况证明:

此表由捡拾弃婴的当事人和2名证明人填写并签字、捺手印后,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在最下面一栏内加注意见并盖章,此表一式三份。村委会意见应表明:以上情况属实,收养人双方身体健康,无子女,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

3、乡计生办《子女情况证明》:

该证明有表一和表二两份表,均由乡计生办填写,盖章后,再由计生局分管领导在表上签字并盖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章。

4、身体健康证明:

医院或大医院体检表或诊断书,证明收养人和孩子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疾病。

5.报社认领公告:

公告期2个月,期满发证

6、收养人与小孩的二寸合影照片3张。

7、婚后五年不孕需要有其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不孕症诊断证明。

8、相关表格在表格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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