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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际商务单证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17 来源:hb 浏览次数:9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地考试点、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专业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以下简称单证员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对持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延期登记。现对继续教育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方式
1、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负责继续教育工作中网络教育课程的设计,并对通过继续教育考试的持证人员进行证书延期登记。注册标签由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监制。
2、考试中心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工作。包括网络考试、网络考试的成绩核实和数据处理工作等。
3、各地考试点负责所在地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工作,包括收费、身份确认、换证等。因故不能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考试点,由考试中心开设直通窗口统一进行继续教育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
4、广州市东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继续教育工作的网络平台及技术支持,保证网络课程和考试顺利进行。
二、组织培训与考核方式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考试中心和各地考试点要认真做好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
本次继续教育的培训与考试均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即网络培训与网络考试。
三、参加对象及考试时间
本次继续教育工作将于2010年7月15日-10月31日进行,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包括:
1、参加2006年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8月);
2、参加2007年6月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8月);
3、请准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的考生到各地考试点或考试中心报名确认。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收费标准为85元/人(含报名费,网络授课费及证书延期登记费),由各地考试点或考试中心负责收取。
五、其他事项
本次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过期不补。培训及证书延期登记工作中涉及的新情况,随时发布补充通知。
特此通知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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