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
复 核 公 告
我县将开展2016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复核登记表》。公租房住户到所租住的社区领取登记表,廉租房住户到领取低保的社区或乡镇领取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星期内交至社区及各乡镇。时间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26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
参加复核的保障家庭住房、人口、婚姻、家庭类型等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复核的家庭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户调查,如实报告家庭情况。
2016年9月23日
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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