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存量房转让(二手房过户交易)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三十二条
申请办理存量房转让过户交易所需资料:
1、房屋评估报告书;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 ;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商品房买卖契约,地税局出具的契税完税票;
5、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开具单身证明。
收费依据标准: 登记费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
登记费收费标准: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测绘费收费依据:晋价房字【2002】152号;测绘费收费标准:住宅:1元每平米建筑面积,商业:1.7元每平方米,综合用房:2.4元每平方米。
房产交易费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晋价服字(2014)134号,长价费字(2014)65号。收费标准: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6元收取房产交易手续费,非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12元收取房产交易手续费。
办理流程:二手房过户交易登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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