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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日期:2015-07-28 来源:药监局 浏览次数:7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提供资料: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申请书;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3.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4.乡镇、街道办确认的生产场所用途合法使用证明;

5.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6.食品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场所周边及加工场所平面图;

7.用于生产加工经营的设施设备、工用具清单;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9.执行的现行产品标准(无产品标准应当提供可参照的相关产品标准或说明);

10.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11.特种设备使用检定合格资质(使用特种设备的小作坊需提交);

12.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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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信息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6-03-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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