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开发办函字[2017]1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就读二本B类以上本科院校的大学生给予资助,名单公示如下,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学生或监护人看到有关信息不符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县扶贫开发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55—8778473
壶关县扶贫开发中心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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