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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告/|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11-09 10:11:25
  文    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壶关县政府信息中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负有公开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特编制2011年度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2年3月13日。我县将于2012年3月13日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047300,电话:0355-8778345)。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回顾我县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安排布署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是明确了《条例》规定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共82个,其中乡镇13个、县直各部门51个,省属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18个。

三是根据长治市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各单位编制和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为了更便于各单位操作和规范,制定了目录和指南样本,指导各单位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

四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主动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和《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建立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来规范我县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鉴于我县电脑知识普遍偏低的实际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相关成员单位的支持下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并对全县各信息公开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了指南和目录编制的相关培训。为更好地协助各单位开展工作和更快捷地在线回答和解决各单位遇到各种问题,公开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制定了开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和模式。

六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布实施、

整合资源、突出应用”的原则,完成了我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群的建设。截止到目前,全县共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建设82个,其中含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一个。

七是明确了我县的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各单位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县政府办公室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开始接受公民的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12年3月13日,我县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或更新政府信息共计1300条;新闻媒体公开4800条;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449条;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5类,共包括信息公开指南、部门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领导信息、机构信息、法规公文、决策信息、收费管理、政府采购、行政执法、重大信息、政府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类别。

2、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壶关县政府门户网站群是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的第一平台。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我县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县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为政府网站公共查询点;县级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了公开信息查阅和索取场所,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并配备了相应设施、设备,利用信息查阅点,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我县网站还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收到公民和法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公众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和处理群众咨询240余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民计民生等方面,各类咨询均得到圆满回复,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资金投入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为改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先后投入近10万元资金,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完善办公设备、充实专业人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部门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二)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是由于我县县情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不足,不达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三)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信息中心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较少,在面对全县82个信息公开单位时,显得力不从心,深入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

要解决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研究,加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在完成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协调等制度建设的同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其他制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督促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强对省属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指导,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县政府、各部门原有网站的关系。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实施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逐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适用主体、公开目的、公开范围。《条例》的施行和推行四项制度都是改善政府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具体举措,要将四项制度施行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机遇,加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五)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服务,抓紧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提供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要求各单位参照县政府组织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安排和布署,履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检查督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行政机关、企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办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县内进行通报。

(七)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要求相关部门在本单位内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县还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及电脑操作方面的培训,更好地抓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乡(镇)的高度重视,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包括县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一、概述

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负有公开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特编制2011年度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2年3月13日。我县将于2012年3月13日前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047300,电话:0355-8778345)。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回顾我县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安排布署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是明确了《条例》规定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共82个,其中乡镇13个、县直各部门51个,省属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18个。

三是根据长治市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各单位编制和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为了更便于各单位操作和规范,制定了目录和指南样本,指导各单位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

四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主动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和《壶关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建立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来规范我县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鉴于我县电脑知识普遍偏低的实际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在相关成员单位的支持下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并对全县各信息公开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了指南和目录编制的相关培训。为更好地协助各单位开展工作和更快捷地在线回答和解决各单位遇到各种问题,公开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制定了开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和模式。

六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布实施、

整合资源、突出应用”的原则,完成了我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群的建设。截止到目前,全县共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建设82个,其中含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一个。

七是明确了我县的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各单位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县政府办公室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开始接受公民的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12年3月13日,我县在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或更新政府信息共计1300条;新闻媒体公开4800条;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449条;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5类,共包括信息公开指南、部门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领导信息、机构信息、法规公文、决策信息、收费管理、政府采购、行政执法、重大信息、政府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类别。

2、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壶关县政府门户网站群是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的第一平台。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我县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县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为政府网站公共查询点;县级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了公开信息查阅和索取场所,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并配备了相应设施、设备,利用信息查阅点,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我县网站还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收到公民和法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公众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和处理群众咨询240余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民计民生等方面,各类咨询均得到圆满回复,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资金投入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为改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先后投入近10万元资金,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完善办公设备、充实专业人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部门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二)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是由于我县县情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不足,不达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三)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信息中心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较少,在面对全县82个信息公开单位时,显得力不从心,深入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

要解决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研究,加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在完成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协调等制度建设的同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等其他制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督促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强对省属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指导,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县政府、各部门原有网站的关系。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实施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逐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适用主体、公开目的、公开范围。《条例》的施行和推行四项制度都是改善政府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具体举措,要将四项制度施行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机遇,加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五)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服务,抓紧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提供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要求各单位参照县政府组织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安排和布署,履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检查督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行政机关、企事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办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县内进行通报。

(七)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要求相关部门在本单位内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县还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及电脑操作方面的培训,更好地抓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乡(镇)的高度重视,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包括县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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