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县人民政府

天气预报:
     
  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分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部门 > 县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  
 
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

1.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2.政府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行政审批项目;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监督检查情况;

13.县人民政府重大会议报道;

14.其他服务事项;

15.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壶关”政府网站(网址:www.pa-ck.com)、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及以县人民政府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政务大厅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县人民政府提供政府信息的,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县人民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壶关县府前街17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上午:2:30至5:30

联系电话:8778345

传真号码:8778345

邮政编码:047300

电子邮箱地址:hgxzfxxzx@163.com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政务大厅申请领取,也可在“中国壶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www.pa-ck.com。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壶关”政府网(www.pa-ck.com)填写电子版《壶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县人民政府设在政务大厅的窗口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口头提出申请

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县人民政府设在政务大厅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经申请人认可后生效。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县人民政府设在政务大厅的窗口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前述四种情形,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2)特殊情况的处理

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所需信息的形式和反馈信息的方式

按照申请人填写《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要求,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政府信息。

(六)收费标准

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壶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1

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1)政府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及工作照片;

(2)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作分工。

网络

新闻媒体

长期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

县政府办

2

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政府组成部门;

(2)职能、处(科)室分工、下属机构、部门网站。

网络

新闻媒体

长期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

县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

3

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网络

新闻媒体

随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政府办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十二五规划等);

(2)专项规划(教育、卫生、环保、就业、住房、交通等);

(3)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网络

新闻媒体

及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政府办

发改局

教育局

卫生局

环保局

劳动局

城建局

交通局

土地局

5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年度决算报告;

(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4)政府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网络

新闻媒体

及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财政局

6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

(2)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

网络

新闻媒体

长期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物价局及相关部门

7

政府集中采购

项目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以及招投标方案;

(2)采购的实施情况以及结果。

网络

新闻媒体

及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财政局

8

行政执法项目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及其他类项目的名称以及法律依据;

(2)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

网络

新闻媒体

长期公开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

法制办及相关部门

9

重大建设项目

(1)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项目招投标方案以及结果;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网络

新闻媒体

随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政府办

发改局

城建局

10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3)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

(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网络

新闻媒体

及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教育局

卫生局

劳动局

土地局

民政局

环保局

应急办

等相关部门

11

工作动态

(1)会议信息;

(2)通知公告公示;

(3)日常工作动态;

(4)其他。

网络

新闻媒体

及时公开

部门内部审核

相关部门


 

填表说明:

1.公开内容栏:既要全面反映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又要做相应归纳和概括,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行政执法类和便民服务类必须将有关项目逐一列明。

2.公开形式栏:填写该项公开内容具体是采用何种形式公开。例如采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网络、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一种或多种形式。

3.公开时限栏:填写该项公开内容是属长期公开、及时公开、随时公开还是其他具体时限。

4.公开程序栏:填该项公开信息是经过何种程序审核后公开,例如部门内部审核、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或经保密局审核。

5.责任部门栏:填写该项内容是具体由本部门哪个科室负责公开。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图片2.jpg

 
晋ICP备09002130号
壶关县人民政府主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山西中联科创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府前街17号 邮箱:hgxzfxxzx@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壶关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