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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他/|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24 09:43:53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一)

 

1、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简单地说,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

2、行政复议法的作用?

答: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实施管理,理应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

3、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答:有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将更长。

4、申请行政复议要不要交费?

答: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是不需要交费。

5、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哪个行政机关递交?

答: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你的行政机关(你认为对你不公正的那个行政机关)是某个政府,你就向他的上一级政府递交;如果处理你的是某个局(政府部门),你可以选择:向直接(注意:是“直接”)管他的当地政府递交,也可以选择向他的上一级部门递交。不过,对你实施处理的部门如果是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机关,你就只能向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了,因为当地政府对这些行政机关没有管辖权。

如果你实在搞不明白,最简单的办法是向你所在地的县级政府递交申请书,他们有义务替你转交。不过,裁决的时间可能就要长一点了。

 

行政复议法(二)

 

6、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申请人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邮编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最好也包括申请人便捷、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等;(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等;(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要求和理由。申请人必须写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4)复议申请书所呈送的行政机关以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和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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