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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6-06 18:47:06
  文    号: 壶政办发〔2017〕32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壶关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

《壶关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1

 

壶关县农村干部

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保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和山西省《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晋农经管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检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建设。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一)审计对象全县13个乡镇(办事处)所属的39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党的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加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二)审计范围2014年以来的村级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  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长情况。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3、村级集体资产增值和债务下降情况。

4、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情况。

(二)财经法律、法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

3、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4、村级基建工程、集体资产租赁、变卖和“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有无“人情”承包、 “权力”承包等问题。

5、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

(三)集体资产购置、处置、债权、债务管理方面

1、村集体资产购置、处置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

2、村里举债经营,借债进行其它活动是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3、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4、是否擅自为企业、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四)资金管理方面

1、村集体是否准确核算三年来的集体经济收入、支出、收益分配情况,是否注重村集体的长远发展和积累,并兼顾村民的利益。

2、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3、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4、救灾、救济、粮食直补等涉农资金的发放情况。

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为了不影响换届选举工作,审计时间从201761日至831日。

(一)准备阶段61日-10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村级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督促各村及时报账、开展清查资产等审计前期准备工作。农经中心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选派人员成立审计小组,面向社会公开聘请8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清正廉洁、有会计或审计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聘请人员的误工补贴由县农经中心统一解决

(二)审计阶段611日-820日)

审计小组负责对全县390个行政村进行专项审计,采用查看会计账簿、实地查看与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各审计小组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程序,依法进行。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要按照规定文书格式撰写专题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必须经县农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审计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821日-31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大督促力度,跟踪审计对象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督促审计对象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农经中心及时整理资料存档,总结专项审计工作,对农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履职情况出公允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对此次审计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和村集体要及时提供财务账目、票据和有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审计小组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审计底稿,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后,要与审计对象反馈,征询意见。如审计对象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向审计对象做出解释。

3、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4、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或其它事项,要及时反馈或移送相关部门。提出的处理建议和作出的审计决定,要严肃认真,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脱离实际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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