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少年活动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示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按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我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一、 组织领导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伟
副组长:闫爱斌 邓茂霞
组员:杨志菊 牛爱英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中心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中心工作改革方案
3、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4、中心重大基建、改造和活动设备的添置
4、中心公益活动和收费活动项目
5、财务收支
7、涉及教职工自身利益,办事标准
8、教职工评优、奖惩、费用的减免、资助、办事标准等方面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0、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公开
三、中心信息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
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员工大会、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公告
以公告、通知、揭示板、家长信、网络等形式或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3、其它形式
以主任接待日、各种公益活动、汇报演出等形式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程序
需要公开的信息,应视中心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需提交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要事先发给教职员工(或代表),让教职员工了解实情,组织预审,广泛听取意见,中心领导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职代会进行审议通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
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平时注意收集教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中心领导要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不同的渠道公开做出答复或说明。
五、 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中心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中心信息公开需要处理的事情按分工由主管负责人或部门进行解决。
3、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听评会。信息公开工作要纳入到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探索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路子,使中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正规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