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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处便民服务指南
    日期:2015-10-13 来源:供水处 浏览次数:15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   便民服务信息
供水范围:9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及县城部分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供水人口14.5万人。
服务内容:
1、业务受理
2、管网维修
3、供水水质
4、供水调度
5、计量收费
服务标准:
    1、业务受理
    供水股负责受理供水业务服务及客户投诉(咨询),对客户办理接水申请、水表新装、改装等业务,协调相关股室办理有关手续等。工作人员实施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
责任部门:供水处供水股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电话:8778251
2、管网维修
管网维修及时率大修99%,小修97%,对供水管线发现或接到报漏,60分钟之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小修12小时完工;大修24小时内开工,并连续抢修,无特殊情况的36小时完工。管口凝固到期即可供水,用户专线修复期与上相同。管道维修施工期间,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安全。
责任部门:供水股维修班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维修值班电话:8778251
3、供水水质
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定时、定点进行采样化验检测,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用户水质发现问题立即采样化验,特殊情况三天内给予答复(二次供水情况除外)。
责任部门:供水处供水股、生技股、办公室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联系电话:8778251
4、供水调度
管网水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6%(不含因水源短缺;不可抗力引起突然爆管造成的局部地区出现降压断水;小区内水压不正常等情况),接到用户水压不足,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的查询,60分钟之内答复,特殊情况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计划大面积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出通知。
责任部门:供水股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联系电话:8778251
5、计量收费
供水股、稽查股、各线片每月抄表一次,工作人员持证(挂牌)上岗,文明礼貌,查表到位,准确及时,按标准收费,抄表准确率不低于98%。有关用水计量、收费、故障性水表等业务,请到所供水股及各线片查询,一般情况立即答复,特殊情况两日内给予答复。对拖欠水费按规定应终止供水的客户,在停水前须预先向客户发出停水通知。
责任部门:供水股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联系电话:8778251
处理程序
如果用户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可到单位及所属业务股室或供水支线投诉(咨询),有关计量、水费、水价、停水、水压、水质、报漏、设施维修、违章用水等一般性问题的处理不超过30分钟;业务性强或需调查、协调的问题,分别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办后回复客户,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对人大、政协提案及上级单位转来的督办件的办理与回复一般不超过7天,处结率100%。
责任部门:供水处稽查股
地址:新建南路677号
联系电话:8778251
二、服务公开内容
1、承诺服务内容公开。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供水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内容与办事事项;
2、办事公开。供水股承担着新装用户的工作实施一条龙服务,用户到供水股申报,供水股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办事程序公示、张贴;
3、供水水质公开。我处定时对供水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县、市卫生疾控中心对管网水定期监测,并在供水网站公告水质检测报告;
4、服务质量公开。每年组织窗口部门发放用户满意度调查表,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时段对小区与居民进行走访,结合行风评议等活动对我处服务内容进行考评与调查,并对调查内容进行汇总与分析,将结果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
5、首问负责制。公布业务受理电话,明确规定初始接到居民的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不能当场办理和答复的,告知办理和答复时限,并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
6、投诉处理时限公开。对群众一般性问题处理不超过30分钟,需要协调与调查的2小时内答复,处结率100%。
三、工作程序
1、热线电话与来访咨询
接待用户来电、来访咨询、反映问题时,按照《供水管理制度》的要求,热情服务,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用户来电(人)记录表》,并将有关问题和要求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每月定期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分类汇总,并上报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2、用户业务代理工作
2.1用水委托
申请用水用户需提供用水申请(1份)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供水股办理用水安装手续。业务人员负责接待申请用水客户,并详细向客户说明《用户委托给水安装书》的填写方法,由用户填写两份,一份由供水股存档,一份转交办公室。月底分析后报分管领导。
2.2现场勘察
分管领导依据《用户委托给水安装书》联系供水股及有关技术人员到用水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如现场符合接水施工条件时,告知用户应备齐有关资料,并告知客户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
2.3转交来的业务
对城乡用户用水申请,备齐相关资料后到供水股申请业务,供水股将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4施工前的手续
2.4.1如果用户对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满意,供水股则组长相关股室和用户进行图纸会审。完毕,没有任何异议,供水股和用户共同签订《供水处工程费用内部传递表》,该传递表各执一份,供水股将根据该传递表代理收取勘察设计费、工程预付款等款项。用户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施工合同,并根据施工合同进行工程的最后结算。
2.4.2工程施工前,用户须将勘察设计费、工程预付款等交付供水股,供水股依据有关手续出具《工程开工报告》,财务股依据《工程费用内部传递表》对工程施工部门出具《财务领料单》,工程施工部门依据该领料单领取工程材料。
2.4.3供水股负责将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和签好的《供水处工程开工报告》转交各支线(片)、施工单位和用户,并由相关人员的签字。完毕后,施工单位可依据合同进行施工。
3、停水、水压异常等情况的记录工作
3.1对突发性的停水、水压异常等情况,供水股、供水支线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夜间突发停水,次日早6:30告知),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薄》,做好用户的咨询服务。
3.2单位计划的大面积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出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重要用户,对用户咨询的水压不足和不明原因的停水等事项,供水处值班人员一般10分钟内给用户答复,特殊情况的1小时内给出用户答复。
3.3有关自来水水质问题的投诉,供水股应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将水质化验中心的化验结果告知用户。如水质确有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特殊情况的供水股2日内给用户明确答复(二次供水情况除外)。
3.4对有关用水计量或收费等事项的投诉、查询,供水股及时与各支线(片)联系,一般情况直接答复,特殊情况的2日内答复。
3.5对违章用水、欠费停水和欠费用户,供水股及时告知稽查股,稽查股核实以后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用户回访
供水股对用户经常投诉的热点问题、现已解决或为解决的问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征求用户意见,认真填好《供水股回访记录表》,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股室和供水支线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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