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供水环境,现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投诉举报制度。
一、举报内容
1、县城主管发现或接到报漏,抢修人员30分钟赶赴现场抢修,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半天,中修不超一天,大修不超三天。
2、用户支管道破损,水表和闸阀损坏,接到电话维修人员30分钟赶到现场,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3、收费员按照文件执行收缴水费工作,要按表计量,合理收费。
4、保证供水最低服务水压(末稍水不低于3个压力)。
5、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其它服务指标。
二、投拆办法
1、用户通过8775636或8777598电话进行投诉。
2、用户可以来人到公司找分管领导进行投诉。
3、用户可以写信到公司投诉箱进行投诉。
4、用户可以到住建局或打8778317电话进行投诉。
三、投诉处理
1、接到群众投诉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分管领导汇报,讲明原因、时间、地点,并书面记录。
2、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组室负责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详情,做好笔录。
3、及时整改,严肃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4、对分管领导或组、室负责人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直至上级部门办理。
5、及时把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用户或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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