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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他/|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24 09:38:49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一)

1、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哪些?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利?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受行政处罚可否免除相对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答:不能免除。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6、什么是听证程序?

答: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一项行政决定前,应当给予当事人参与并发表意见的机会,或行政机关的决定对当事人有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

7、哪些行政处罚必经听证程序?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三种行政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才可作出是否处罚的决定。三种行政处罚为:(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

 

行政处罚法(二)

 

    8、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有何规定?

答: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9、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答: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进行处罚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二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当场进行的行政处罚无效。

10、哪些机关和组织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1)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但必须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越法定权限实施的行政处罚无效。(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政机关委托的范围内,可以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11、行政处罚的时效有何规定?

答:行政处罚的时效为2年,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2、当场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答:(1)表明执法身份。出示警察证件;(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法律依据;(3)填写处罚决定书;(4)处罚决定书要写明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期限;(5)处罚决定书必须由当事人的签名;(6)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场交付被处罚人;(7)必须向所属行政机关上报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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