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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其他/|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24 09:40:09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许可法
 

 

1、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行政审批,它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许可有哪些种类?

答:行政许可可以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3、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哪些? 

答:一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一是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遵守哪些纪律? 

答:(1)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5、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有哪些规定?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是否收取费用? 

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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