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县人民政府

天气预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部门 > 县人民政府 > 政办文件
 
 
打印 关闭 点击数: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1-09 16:14:19
  文    号: 壶政办发〔2016〕60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8

 

 

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6年1120日,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见附件2),完成对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评审。2016121日前,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按照《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见附件1),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各乡镇、本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评审意见、自查报告、自评打分、依据资料一并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部门抽查。20161210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四)综合评价。201612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评分评审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五)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乡镇、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我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打“关系分”“人情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返回顶部】
 

上一篇: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晋ICP备09002130号
壶关县人民政府主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山西中联科创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府前街17号 邮箱:hgxzfxxzx@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壶关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