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壶关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6年11月20日前,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见附件2),完成对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评审。2016年12月1日前,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按照《2016年度壶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见附件1),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各乡镇、本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评审意见、自查报告、自评打分、依据资料一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部门抽查。2016年12月10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四)综合评价。2016年12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评分评审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五)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县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打“关系分”“人情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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