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县人民政府

天气预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部门 > 县人民政府 > 政办文件
 
 
打印 关闭 点击数: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3-01 14:55:11
  文    号: 壶政办发﹝2017﹞2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有关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会议和文件精神,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证旅游安全,促进我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


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严防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抓好负责辖区的安全管理。县直部门涉旅安全和市场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确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且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机关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部门。县政府应急办、旅游中心、公安局、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交警队、消防队、县电力公司、林业局、国土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环保局、文体局、交通局、住建局、商务中心、民族宗教局、经信局、移动、联通、电信、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体育中心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和市场实行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乡镇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各旅游经营者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公开举办的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必须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批报批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把应急预案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完善应急预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旅游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专项预案。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严密监控、逐级了解、全面掌握辖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及时向上级政府报送有关情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对预案、切实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监控、做好预警预防。

为落实县直部门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责任,县政府明确了县直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清单中未明确的,按法律法规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登记、谁监管”原则落实。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法律职责、法律依据、执法权限、监管方式,主动履职,严格执法。各乡镇政府也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解决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二、突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重点

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点多面广,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从建立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入手,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有效机制。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把旅游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和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要依法定的频次,定期对各景区和公路沿线进行法律检查和法律监督,排查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预警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履行执法程序,要填写执法检查记录,并在每月30日前将涉及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执法检查记录,违法行为查处决定,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发至壶关县旅游中心电子邮箱。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重要预警信息,要及时汇报;县政府将各单位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的检查报告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并召集相关单位解决。

    二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执法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在做好各自安全执法同时,要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加强违法违规信息沟通,开展案件联合查办,强化旅游综合执法。县旅游中心要联合有关部门在黄金周、小长假、寒暑假等旅游高峰时段开展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督检查,对影响重大的案件及时启动综合执法。各部门在综合执法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案件查处后,接案部门应当向转案部门通报处理结果。

三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和市场投诉联合处理机制。对旅游安全和市场投诉要实行首接负责制。有关部门在首次接到各类旅游投诉后,要立即立案,不得拒接、推诿。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投诉,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旅游投诉案件责任部门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投诉处理。转办的案件处理后,接案部门应当向转案部门通报处理结果。要积极发挥12301”旅游热线和“县长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向各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转办、督办旅游投诉案件。

四要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县旅游中心要探索建立县旅游诚信管理平台,并与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将旅游安全和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安全和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认真落实好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五要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涉旅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旅游安全和综合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素质。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须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督查问责

一要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要不定期对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对各单位涉旅安全和市场监管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警工作和上报情况,要在“先锋壶关”微信群、“壶关政府工作交流微信群”进行通报,必要时在壶关电视台《壶关工作》上予以通报。

二要强化工作考核。县政府要制定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考核细则,把游客投诉受理机制、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以各单位执法检查记录、违法行动处理情况、预警信息作为各单位履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三要强化约谈问责。对影响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进行督办问责。对不按法律规定的频次进行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的;不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邮箱:hgxlyj@163.com

电话:5520886(旅游中心值班电话)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9

 

  

 

 
   
   
附件:
  【返回顶部】
 

上一篇: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壶关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下一篇: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晋ICP备09002130号
壶关县人民政府主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山西中联科创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府前街17号 邮箱:hgxzfxxzx@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壶关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