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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4-12-15 16:16:28
  文    号: 壶政发〔2014〕39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146项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项目13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0项)和20项管理服务项目。现予公布。

一、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对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政府各部门要研究制定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办理操作细则,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切实规范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三、对之前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必须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

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目录》。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

附件:1、壶关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6项)

2、壶关县政府部门管理服务项目目录(20项)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0日

壶关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xls
文件类型: .xls f44c598b0bf6360efc9f0db5a38ed2a6.xls (4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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