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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9-01 11:27:42
  文    号: 壶政发〔2016〕23号 主 题 词:
 

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壶关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平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2016年山西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就进一步推进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畜牧业作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当前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积极参与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贯彻发展新理念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环境友好,实现畜牧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举措。创建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对加快我县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提质增效,建立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保障畜产品供给,改善生态环境,落实产业精准扶贫和实现小康壶关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畜牧业绿色发展理念,以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整县推进以养猪为主,兼顾鸡、羊等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整县推进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坚持机制创新,产业驱动的原则;坚持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的原则。

(三)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活动,确立以生猪产业为主导的绿色畜牧业发展理念,完成传统养殖方式向现代养殖方式的彻底转变,使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划定以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禁养区,并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并转工作,实现农林牧有机结合,初步形成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

三、工作任务

通过创建活动,要使我县畜牧业在生产方式、生产机制、生产结构、治污减排和无害化处理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确保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围绕绿色发展,在畜牧业生产方式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继续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巩固近年来我县在实施中央和省、市等一系列养殖项目成果,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让适度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二是转变扶持方式。今后,在落实各级养殖政策性资金项目上,要把支持环节的重点放在养殖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等方面。三是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好中央的一二三产业融合政策,积极培育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产业化经营形式和组织方式,建立种养加利益联结机制。要通过产业融合更加有效地整合畜牧资源延伸产业链条,降低饲养和运输成本,让养殖场户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利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围绕绿色发展,在种养结合的生产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一要总结推广种养结合典型模式。我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多年来在种养结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乡镇要立足当地实际,突出特色总结经验,以发展新型种养结合模式为重点,依托规模养殖逐步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农牧循环机制,实现种养业与环境的和谐统一。二是要从绿色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种养结合的要求和标准创新农业用地政策,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解决好规模养殖用地难问题,为畜牧业发展留足空间。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保护环境等简单的处理方式停止养殖用地审批,影响到畜牧业的生产和示范县的创建。三是要从提高种养业综合效益出发,结合我县在旱地西红柿、有机蔬菜、食用菌等方面,引导和推广有机肥的使用,促进畜禽粪便就地就近还田,降低畜禽粪便处理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围绕绿色发展,在畜牧业结构调整上实现新突破。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以生猪产业为主导,兼顾禽、羊的畜牧业生产方式,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畜禽养殖生产规模。立足现有资源,结合市场消费趋势和我县的地理、地势和养殖特点以养殖环境容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类畜禽养殖的品种和数量,可适当扩大优质畜产品、特色畜产品生产,使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与种植业布局相协调。

(四)围绕绿色发展,在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上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规模养殖与农田利用结合新模式,全面推行农林牧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广“猪-沼-粮(果、菜、草)”、有机肥生产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生态发酵床养猪模式。开展种养结合机制创新试点示范,着力培育专业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面向中小畜禽养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新格局。

(五)围绕绿色发展,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非法处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二是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根据畜禽养殖密集程度,在全县建设一批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保障病死畜禽能够得到及时收集、有效处理。三是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抛弃或销售病死畜禽问题。

四、时间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出台的《考核办法》和省农业厅确定的进度安排,结合我县2016年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掌握创建时效,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合力,保证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创建工作内容,顺利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畜牧业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中心,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活动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将创建活动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因此,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创建活动,按照各地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和完善本乡镇畜牧业绿色示范创建活动规划和措施,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以及请受益养殖大户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各方关心、支持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绿色畜牧业的积极性。

3、建立协同机制。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畜牧兽医、农业、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逐步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4、落实创建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在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上谋求新突破。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结合我县资源环境和农业经营方式特点,围绕源头减量、恶臭消除、污水处理、还田利用等关键环节,借助外力,开展综合利用科技攻关,逐步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推动区域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种养平衡。要组织开展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开展节水养殖、清洁生产、还田利用等试点示范建设,指导畜禽养殖场和小区改进养殖设施和工艺。水利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和畜牧、环保、农业等部门配合,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5、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给予财税和政策支持,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沼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给予相关财政、税收、价格、用电等方面的支持。二是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三是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四是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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