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天气预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重点领域 > 公用事业 > 市政公用设施 > 供水服务 > 政策与解读
 
     
壶关县自来水公司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日期:2013-01-06 来源:自来水公司 浏览次数:118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

(一)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应将其意见和依据以书面形式回复。

(二)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同意的,发布政务信息。

 (三)书面回复不同意的,与涉及到的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沟通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政府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第五条  本制度由自来水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上一篇:壶关县自来水公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下一篇:壶关县自来水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

  相关信息
·壶关县自来水公司三重一大制度 2017-08-22
·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七里栈吃水工程管护 2013-09-23
·壶关县物价局文件 2013-08-09
·壶关县自来水公司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2013-01-06
 
 
晋ICP备09002130号
壶关县人民政府主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协办 壶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山西中联科创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府前街17号 电话:0355-8773210 邮箱:hgxzfxxzx@163.com

打开微信扫一扫

来微博关注我 @huguanxian

版权所有:中国壶关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