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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不使用政府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
    日期:2016-06-14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13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省政府186号令)
 
备案条件:
  1
、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应进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备案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申请材料目录:
   1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4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备案决定:
  1
、准予备案的,下发文件;
  2、不予备案的,当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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