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 县级业务。
【报送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录入变更登记内容。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升级规范】
(1)提供互联网络税务变更登记预申请服务。
(2)纳税人提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受理,由受理方办理,纳税人无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提供免填单服务。
(4)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表格下载,请登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sxs-l-tax.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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